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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医疗事故谈判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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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律师体会
 
 

  陈云芳律师
  联系方式

  地址:
  上海四川北路1457号2202室
 

交通:

  18、21、854路虬江路下,
17、13、63路吴淞路下,
928、65路四川北路下,
地铁三号线宝山路
或东宝兴路下。
 

邮编:200080

电话:021-28612438
电话:021-63935620-1010
手机:13166478775
E-mail:
chenyunfang@yiliaocn.com
         医疗事故谈判
 
受理程序

1、当事人将医疗纠纷的所有材料递交本律师
2、本律师查看材料,听取当事人陈述
3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决定是否收案
4、如决定收案,本律师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
5、为当事人参与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程序

 

成功案例


湿肺抢救不利,患者陷入植物人状态
—— 代理患方与某省医院谈判事例

一、病情简介:
1、 2004年4月25日14:45患者徐某发生车祸。经某区医院检查发现:
右尺桡骨远端骨折,胸椎6、7、8骨折,头面部软组织挫裂伤,胸部外伤。
胸片及胸部CT提示:少量胸腔积液,胸椎骨折;
右腕关节正侧位片示:右尺桡骨远端骨折;
头部CT未发现异常。
2、 4月25日23:00转入某省人民医院,
症状:神志清楚,双侧瞳孔等大等圆
检查:左额部、下颌部、颈部多处皮下淤血
颜面部轻度水肿,头部突眼无,眼睑浮肿,结膜充血,口腔:唇红润,少量血迹,舌局中,齿:下前牙缺如,上牙横松动,其他阴性
双肺呼吸音粗糙,可闻及痰鸣音,心正常
医嘱:请胸外科会诊,请脑外科会诊;
一级护理,告病重,心电监护,吸氧,无任何检查
处理:行右尺桡远端骨折平法复位,石膏托外固定予以抗感染治疗
3、 4月26日
予以简单治疗。
4月27日
1:00 护理记录单:患者神志清楚,呈烦躁状态,双眼睑肿胀明显,处理是持续吸氧。
4:00 护理记录单:患者仍烦躁,双瞳孔对光反射存在,双眼睑肿胀。
7:00护理记录单:患者呈烦躁状态。
9:00护理记录单:患者诉背部不适,胸闷,无恶心、呕吐,立即报告医师,给予吸痰。
10:00用沐舒坦。
12:00护理单:患者烦躁不安,持续低流量吸氧,吸痰病人不合作
13:00 护理单:患者突发紫绀,神志不清,呼吸、心跳微弱,急送手术室,经抢救,
患者陷入深昏迷,后呈植物人状态。

二、谈判策略:
    律师接受患方委托后,仔细分析病情,抓住本案关键点,与医院开始谈判。经过几轮谈判,最终医院认可错误,与患者协商处理此事。具体经过(略)。

 


律师体会

    医疗纠纷发生后,医患双方常处于严重的对立状态,有时甚至导致冲突和人员受伤。此时,需要双方冷静对待,正确面对,客观分析,在谈判中介入法律分析,常常能 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本律师参与的许多谈判证明了这点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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