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ww.cyf1.com  

 
 

 陈云芳律师

 
   陈云芳律师经历
 
  律师的话
 
  律师说明
 
  服务流程
 
  版权申明
 

  陈云芳律师
  联系方式

  地址:
  上海四川北路1457号2202室
 

交通:

  18、21、854路虬江路下,
17、13、63路吴淞路下,
928、65路四川北路下,
地铁三号线宝山路
或东宝兴路下。
 

邮编:200080

电话:021-28612438
电话:021-63935620-1010
手机:13166478775
E-mail:
chenyunfang@yiliaocn.com
         陈云芳律师
 
陈云芳律师经历:
学历:南京中医药大学
      南京大学法律系
资历:妇产科主治医师
      上海康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
    陈云芳律师,1994年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,后从事西医妇产科临床工作,199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 。
    陈云芳律师曾代理数百起医疗纠纷案例,在诉讼及非诉谈判实务操作中均有良好表现,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独特见解。
    陈云芳律师擅长逻辑思维,善于将医学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,认真处理每起案件。所办案例,许多成为业内经典案例。同时,擅长为顾问单位解决复杂的专业及非专业性问题,并代理诸多项目。“谋略+勤奋+高效”是本律师的服务宗旨。


    在办理具体事务的同时,陈云芳律师善于理论思考,撰写了大量文章,包括案例分析,对医疗事故鉴定的思考、司法鉴定的思考 ,对医疗行业的发展、律师体制的思考,对公司经营环境的思考等理论研究文章,先后发表于《解放日报》、《健康报》、《上海法制报》、东方律师网等。
    律师深深体会,当您遭遇纠纷时,如能事先咨询相关方面的法律专家,采取最佳处理方式,则可减少事后许多的补救措施。
    希望本网站对您的困惑有所帮助。如您决定聘请本律师,本律师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 

律师的话:
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特点

    时常听到有人说,找律师没有用,官司还不是输,某某自己去打则赢。是的,从概率学上讲,胜负的几率各占一半。而且,有时在提起诉讼前按照常规判断能赢的案件,在诉讼进程中,由于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其他因素,最后败诉。所以提起诉讼是有风险的。因为影响案件胜败的因素较多,如果当事人没有将案件事实转换为符合法律要件的事实,纵使法官同情该当事人,也认为其所提出的事实可能为真是,但因为现行法律规定,仍然无法作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,这实在是无奈的事。在医疗纠纷案件中表现尤为明显。因为医疗纠纷案件涉及许多专业问题,所涉医学文件对于非医学专业人士而言,犹如看“天书”,因此许多当事人往往局限于病历是否有伪造,而对其实质内容却无法认定价值。由于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原则,当事人往往由于无法找出案件中的关键事实,而失去了许多胜诉的机会或胜多的机会,在鉴定中表现尤为明显。而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另一表现是,当事人由于对医学专业不了解,对医疗法律的适用也处于无法理解的状态,于是发生许多事前心理预期与案件审理结果不能吻合的情况。
 

心中要有基本法律意识

    大家都知道罹患癌症末期,纵使华佗再世,也只能减轻患者痛苦,无法治愈癌症。但是如果早期发现,则可以及时清除病灶而回复健康的身体。处理纠纷事务也是一样,如果能有基本的法律意识,特别是基本的证据意识,事先咨询相关方面的法律专家,则可以减少事后许多的补救措施。针对患者而言,病史的封存、尸体的病理检验尤为重要,也常是发生争议的焦点所在。针对医疗机构而言,及时的告知、病史的及时记载非常必要,许多纠纷也因此而起。

你给我事实,我帮你实现权利

    想必大家对这句话既陌生又熟悉,是的,因为法律文字的艰涩和专业,大家看时,有一种“他认识我,我不认识他”的感觉,就像是“有字天书”,每个字都认识,但是连起来看不懂,纵使看得懂,却又苦于无法运用在实际的案例中。有问题请教律师,所得答案往往大相径庭。是的,寻得一个专业的律师太难了。对大家在实际生活中的体会,本人早已心有戚戚焉。所幸网络科技已相当发达,当您浏览本站时,想必是希望获得您所需要的咨询。希望本网站的信息对您的困难有所帮助,并能提供一些答案。如能做到这些,本人心已足矣。虽然本人囿于时间、精力有限,但本人将一如既往,及时传递相关信息。
 


律师说明:

    上海医疗事故律师网是由陈云芳律师亲自创办而成,目的是为因遭遇医疗纠纷而焦急的人们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,因此,本网站着重于专业性、实用性。相关医疗法律法规 ,可通过首页坐下方的法律法规检索查询。


服务流程
1、 咨询
当事人带好所有材料递交本律师
本律师查看资料,分析案情
每起案件咨询费200-500元。

2、 谈判
当事人将医疗纠纷的所有材料递交本律师
本律师查看材料,听取当事人陈述
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决定是否收案
如决定收案,本律师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
为当事人参与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程序

3、 鉴定
当事人将医疗纠纷的所有材料递交本律师
本律师查看材料,听取当事人陈述
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决定是否收案
如决定收案,本律师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
为当事人参与鉴定程序

4、 诉讼
当事人将医疗纠纷的所有材料递交本律师
本律师查看材料,听取当事人陈述
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决定是否收案
如决定收案,本律师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
为当事人调查并书写诉讼文本
参与诉讼


版权申明:
   
本网站除业内动态外,其余文章均由陈云芳律师亲自撰写,案例也为陈云芳律师亲自代理后撰写而成。未经本律师书面授权,不得转载,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 

Copyright©上海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律师网